(资料图)
1、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2、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3、 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4、 2019年3月20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行挂牌仪式。副市长郑卫国出席并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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